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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理记账——发票盖章不清晰,盖了两个章怎么办?

2022-05-05 09:36:27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告诉你发票专用章,你真的盖对了吗?

发票盖章这件事,抬手就是一戳,看起来轻松简单易操作。但你可知道,哪些发票可以不用盖章?哪些盖错了会被罚款?哪些盖错了还可以改正?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01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0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代开企业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03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04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由税务机关在发票发票联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05增值税电子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电子发票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发票专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0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报税联等不得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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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发票盖章其他热点问题答疑

Q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Q2可以既盖财务专用章又盖发票专用章吗?

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Q3盖了发票专用章不清晰怎么办?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红冲。

Q4发票专用章盖错如何处理?

发票应作废/红冲。

Q5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发票仍然有效。

Q6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Q7发票专用章和销售方不一致有问题吗?

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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